近日,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一起外地消费者投诉,称其父亲通过微信群、微信视频号直播等方式在位于我区的一家企业购买了1万余元的保健食品。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各方进行调解,为投诉人挽回经济损失5500元。
接到该投诉后,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了解相关情况。自2023年以来,投诉人父亲通过微信群、微信视频号直播等方式分39次在商家处购买了保健食品,累计消费金额11920元。
投诉人了解到父亲购买了保健食品后,要求商家退货退款。由于投诉人远在沈阳,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便通过添加投诉人微信收集了转账记录、部分商品照片等相关证据。
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联合投诉人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、派出所的警官等共同参与调查调解。经多方努力,最终促成了双方达成调解,商家退还投诉人货款5500元。
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,商家将5500元转账至投诉人指定账户内。同时,商家承诺其网络直播销售的保健食品将实行无条件退货退款。
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下一步,将进一步加大涉老网络直播、网络社群带货等新模式经营主体的监管,广泛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等法律法规,督促经营主体履行主体责任,定期开展自查整改,自觉杜绝夸大宣传、虚假宣传,切实做到合法诚信经营。
记者 邝山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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